当卖方对同一套商品房进行一次销售或一次抵押交易以及两次销售之行为时,买方有权合法要求撤销相关买卖协议。同时,买方亦可提出明确诉求,要求卖方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并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给予充分赔偿。除此之外,如果情况严重,买方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申请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房款额度的双倍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房主一房两卖,能要求他赔偿吗
对于房主实施的“一房两卖”行为,无法获取房产的买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并向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依据现行于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时,当事人均可依法解除该份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得以实现;
(二)合同签订截止日期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作出声明或通过自身行动证明其不会履行主要债务;
(三)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
(四)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同时,根据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合同因违约而被解除,解除权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卖方对同一套商品房进行一次销售或一次抵押交易以及两次销售之行为时,买方有权合法要求撤销相关买卖协议。同时,买方亦可提出明确诉求,要求卖方归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并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给予充分赔偿。除此之外,如果情况严重,买方还可以进一步向法院申请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房款额度的双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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