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质押合同应包含哪些必备内容
在我们设定的探讨前提下,质押合同中应囊括哪些关键条款呢?首先,拟定被担保信贷的种类和数目;
其次实施借款方遵照债务承受时间;
再者,作为抵押支持的财物或权益凭证的命名、数量、品质乃至健康程度;
接下来是对质押担保范围的明确;
然后安排动产或权益凭证纳入的时间;
最后,是双方认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相关事宜。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质押协议通常应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首先,明确受抵押债权的类型及其金额;
第三,具体描述质押资产的名称、数目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其四,确定被担保的风险范围;
最后,明确质押物交付的具体时间与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我们设定的探讨前提下,质押合同中应囊括哪些关键条款呢?首先,拟定被担保信贷的种类和数目;
其次实施借款方遵照债务承受时间;
再者,作为抵押支持的财物或权益凭证的命名、数量、品质乃至健康程度;
接下来是对质押担保范围的明确;
然后安排动产或权益凭证纳入的时间;
最后,是双方认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相关事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