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不清楚能否办理离婚
通常而言,财产分配不清的问题并不会直接导致无法判定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决定是否应准许当事人离婚的最终标准仅仅在于“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至不可挽回的地步”,假如法官判断双方的情感确实处于这样的状况并且经过调解后也未能成功修复,那么即便财产纠纷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庭仍然有权作出离婚的判决。
在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表示,鉴于夫妻对其共有财产拥有彼此协商处理的权利,如果双方无法顺利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顾及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多方面因素进行审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分不清可以离婚吗
通常而言,财产分配不清的问题并不会直接导致无法判定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决定是否应准许当事人离婚的最终标准仅仅在于“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至不可挽回的地步”,假如法官判断双方的情感确实处于这样的状况并且经过调解后也未能成功修复,那么即便财产纠纷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庭仍然有权作出离婚的判决。
在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表示,鉴于夫妻对其共有财产拥有彼此协商处理的权利,如果双方无法顺利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顾及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多方面因素进行审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而言,财产分配不清的问题并不会直接导致无法判定解除婚姻关系。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决定是否应准许当事人离婚的最终标准仅仅在于“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至不可挽回的地步”,假如法官判断双方的情感确实处于这样的状况并且经过调解后也未能成功修复,那么即便财产纠纷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法庭仍然有权作出离婚的判决。
在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表示,鉴于夫妻对其共有财产拥有彼此协商处理的权利,如果双方无法顺利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顾及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多方面因素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