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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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议离婚需双方合法婚姻、共同意愿及财产子女协议。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双方提交的文件,确认婚姻关系合法及申请人条件;若一方申请或关键问题未达成一致,不予办理。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双方持回执和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书。
协议离婚应如何进行

一、协议离婚应如何进行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阐释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与条件:

即(1)作为申请人,您必须与被申请人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并同时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对于离婚这一决定持有共同意愿;

以及(3)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需已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达成妥善处理方案。

其次,以下将为各位详细介绍具体的流程步骤:

(1)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第一环节,便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针对双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核,包括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确认,以及申请人是否满足登记离婚所需的各项条件等。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若经审查发现仅仅只是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或是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的。

(2)经历上述审查过程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向申请者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后,双方应当暂行等候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假如,在三十日期限届满之际,双方仍然坚持离婚请求,那么便可以在该三十日内携带《回执单》以及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应该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要是咱们在协议离婚之后想要修改抚养权呢,那就有两种途径啦!第一种是咱们自己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新的协议;

第二种就是通过起诉来实现我们的愿望哦~当然了,要想通过这个方式改变抚养权的话,得有充足的理由才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咱们需要向法庭提供更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比如说,咱们的居住环境是否舒适、文化水平如何、工作类型是否稳定、家庭成员的素质等等,这些都是法官会考虑的因素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阐释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与条件:

即(1)作为申请人,您必须与被申请人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并同时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对于离婚这一决定持有共同意愿;

以及(3)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需已就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达成妥善处理方案。

其次,以下将为各位详细介绍具体的流程步骤:

(1)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第一环节,便是由婚姻登记机关针对双方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核,包括婚姻关系的合法性确认,以及申请人是否满足登记离婚所需的各项条件等。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若经审查发现仅仅只是一方提出离婚申请,或是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关键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的。

(2)经历上述审查过程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向申请者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后,双方应当暂行等候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假如,在三十日期限届满之际,双方仍然坚持离婚请求,那么便可以在该三十日内携带《回执单》以及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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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双方签完租房协议以后,对方觉得还有不足的地方,想对协议进行补充,房屋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收到房屋款后应该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凭证。
2、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维修通知3日内仍不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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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房屋居住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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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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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因为感情不和我最近准备要协议离婚,不知道协议离婚起法律效力吗?财产又如何分割呢
[律师回复]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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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进行推翻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协议书能进行推翻吗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作了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想要离婚的,并且双方都自愿,那么可以签离婚协议书,接着去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后即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但是,有些人签离婚协议后反悔,或者有些内容未明确,便想要补充内容。不过,这时候得确定是否可以这么做。
首先,签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内容。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书,那么还是可以的。
其次,签离婚协议书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通常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实际中,一旦离婚协议书对某个方面进行约定,比如财产分割约定,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约定,因为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后通常不能变更。所以,签离婚协议书时,要么对某些问题不提,要么一次性约定清楚。
最后,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确存在较大问题,比如有些财产未能分配,那么就要及时处理。
具体地,当事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双方协商处理。如果遗漏的财产较少,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避免浪费时间跟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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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流程如何进行
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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