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赔偿计算,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误工费用需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来衡量。
具体来说,误工时长需要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那家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定。
若受害者不幸因伤导致残疾且长期无法工作,那么他的误工期可以延展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再者,如果受害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的误工费将按实际损失的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反之,若受害者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我们就会根据他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作为参考值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比重的具体分配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
1.如果机动车一方向在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的话,则需承担百分之百(100%)的赔偿义务;
2.如果机动车一方向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它需要承担百分之八十(80%)的赔偿责任;
3.假若机动车一方向在事故中与他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那么它将负责支付百分之六十(60%)的赔偿金额;
4.若是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那么他只需要负担百分之四十(40%)的赔偿费用;
5.若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他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6.若是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通道或者高速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机动车一方在此次事故中并未负有责任,那么他只需承担百分之五(5%)的赔偿责任;
7.如果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完全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话,那么机动车一方在法律层面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机动车一方没有交通事故责任,则无需负起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当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
1.在这个场景下,驾驶人若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将面临百分之百(100%)的赔偿责任;
2.若在事故中被认定为主导责任,则需承担百分之七十(70%)的赔偿责任;
3.若事故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那么须各负责百分之五十(50%)的赔偿金额;
4.如被认定为次要责任,则需承担百分之三十(30%)的赔偿费用;
5.而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赔偿计算,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误工费用需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来衡量。
具体来说,误工时长需要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那家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定。
若受害者不幸因伤导致残疾且长期无法工作,那么他的误工期可以延展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再者,如果受害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的误工费将按实际损失的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
反之,若受害者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我们就会根据他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作为参考值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