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患精神病,能申请离婚吗
若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则婚姻关系仍然能够解除。
然而,需注意的是,作为精神患者的伴侣,若您要结束这段婚姻,唯一可供选择的途径便是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
在启动离婚诉讼之前,必须首先更改与精神上有疾病的配偶之间的监护人身份,然后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作为要求离婚的一方,您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以及结婚证书,同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诉。
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如果法院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果的话,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以下几个方面可被视为感情破裂的明确证据和条件:
(2)其中一方曾经对另一方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甚至遗弃家庭成员;
(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者;
(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两地长期分居,且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未列举但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配偶患精神病能否起诉离婚,法律怎样规定
当婚姻中的另一半不幸患有精神疾病时,当事人有权寻求离婚途径来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当夫妻间任何一方都有权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离婚案件时,必须先经过调解程序;
若经证实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挽救,则应准许其离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人民法院在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时,应优先考虑该公民的近亲属作为代理人,然而,申请人可拥有例外。
若近亲属们彼此推诿不愿意承担此项任务,那么人民法院应指定某位近亲属为代理人。
倘若该公民身体状况许可,还须尊重并听取他们自己的意见。
如经过审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人民法院就会裁定该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反之,若是该考虑没有实质性的事实依据,则应将申请予以驳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若丈夫患有精神疾病,则婚姻关系仍然能够解除。
然而,需注意的是,作为精神患者的伴侣,若您要结束这段婚姻,唯一可供选择的途径便是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
在启动离婚诉讼之前,必须首先更改与精神上有疾病的配偶之间的监护人身份,然后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作为要求离婚的一方,您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以及结婚证书,同时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诉。
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如果法院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果的话,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以下几个方面可被视为感情破裂的明确证据和条件:
(1)双方存在严重的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
(2)其中一方曾经对另一方实施过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甚至遗弃家庭成员;
(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者;
(4)由于感情不合导致两地长期分居,且时间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未列举但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