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决定协议离婚时,倘若子女已年满22周岁,便通常不会涉及到抚养权之争,毕竟在这个年龄段,他们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不需要依赖父母的养育。
然而若子女身有残疾且属于无法具备任何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仍旧有权争夺并维护其对子女的抚养权。
有鉴于此,我们应明确理解,尽管父母离异,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却是始终存在并且不可割舍的。
在离婚之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进行直接抚养教育,他们依然是彼此最为亲密的亲子纽带。
对于已经成年的夫妇而言,他们若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关于抚养权问题便可按照个人意愿做出选择,当然在子女尚未完全独立生活之际,身为父母者也应当尽责提供适当的抚养费用给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父母离婚时,孩子跟哪方过最好
当父母面临离婚抉择时,对于他们所生教养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友好磋商。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以期达成公正公平的判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实情,综合考量,做出合理合法的裁决。
我们具体来看看法院是如何来处理这些问题的吧:
1.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母亲负责抚养。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某种状况,父亲亦有权获得抚养权:
(1)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重大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时光;
(2)有抚养能力却未履行抚养义务,此种情况父亲有权提出子女归其抚养的诉求;
(3)因为其他非主观因素,儿女的确不能再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2.父母双方如能协商决定将年满两周岁之下的子女交由父亲抚养,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这样的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法院将予以认可和批准。
3.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假设父母双方均希望子女跟随着自己生活,那么,以下几种状况中的某一种将会使得一方在竞争抚养权上面具有优势:
(1)已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子女与对方无亲子关系,即明确了子女不是对方亲生的情况;
(2)子女长期随一方生活,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生活较长时间后,改变孩子目前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较大的危害;
(3)在前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有孩子需要抚养,其中一方已接受了节育手术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其赢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
4.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那就是父母双方无论是抚养子女还是监护子女,他们所具备的资源条件方面并无太大差异,子女已经随着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一同生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同时祖辈要求且有条件能够协助他们照顾孙辈,这个时候,法院在决定子女应当跟随哪一方生活时,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的意愿就可能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5.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轮流照顾子女,这样的方案也可获得法院的认可和允许。
总的来说,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试图尽可能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稳定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父母决定协议离婚时,倘若子女已年满22周岁,便通常不会涉及到抚养权之争,毕竟在这个年龄段,他们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不需要依赖父母的养育。
然而若子女身有残疾且属于无法具备任何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仍旧有权争夺并维护其对子女的抚养权。
有鉴于此,我们应明确理解,尽管父母离异,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却是始终存在并且不可割舍的。
在离婚之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进行直接抚养教育,他们依然是彼此最为亲密的亲子纽带。
对于已经成年的夫妇而言,他们若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关于抚养权问题便可按照个人意愿做出选择,当然在子女尚未完全独立生活之际,身为父母者也应当尽责提供适当的抚养费用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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