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发生根据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债务的多元形态源自各种法律关系,如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单方允诺和缔约过失等,它本质上是债务人对债权人所作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法律强制债务人执行特定行为或避免某些行为,以平衡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与债务共同构成债的本质,二者互为依存,相互作用。
债务的发生根据具体是什么

一、债务的发生根据具体是什么

债务的产生依据包括基于契约而生的合同之债、由非法侵害他人权益引发的侵权行为之债、无心之中以身为债务人提供帮助的无因管理之债、受益者获得不应有的利益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当事人单方面做出承诺而引起的单方允诺之债、由于签订协议过程中的失误或疏忽导致的缔约过失之债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类型之债等等。

简而言之,债务乃是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为履行特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承诺,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债权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在法律术语中,债权与债务被统称为“债”的内容,彼此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

债务的产生依据包括基于契约而生的合同之债、由非法侵害他人权益引发的侵权行为之债、无心之中以身为债务人提供帮助的无因管理之债、受益者获得不应有的利益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当事人单方面做出承诺而引起的单方允诺之债、由于签订协议过程中的失误或疏忽导致的缔约过失之债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类型之债等等。

简而言之,债务乃是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为履行特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承诺,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债权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在法律术语中,债权与债务被统称为“债”的内容,彼此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债务的产生依据包括基于契约而生的合同之债、由非法侵害他人权益引发的侵权行为之债、无心之中以身为债务人提供帮助的无因管理之债、受益者获得不应有的利益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当事人单方面做出承诺而引起的单方允诺之债、由于签订协议过程中的失误或疏忽导致的缔约过失之债以及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类型之债等等。

简而言之,债务乃是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为履行特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承诺,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债权人所必须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在法律术语中,债权与债务被统称为“债”的内容,彼此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务的发生根据具体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3****8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2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根据规定什么叫具体危险犯
具体危险犯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具有造成某种危害后果的危险,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判断,比如说破坏交通设施罪就是属于具体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是相对于抽象危险犯的一个对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由于信誉问题,叔叔打算终止和这家工厂继续合作,两人的合同就此结束,根据定义,合同终止具体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我想问一下行政复议是范围根据法律具体是哪些?我的一个朋友呗交警处罚,他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第
一,行政处罚行为。这是行政复议范围内最重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照、行政拘留等。第
二,行政强制措施。它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戒毒、强制遣送等,以及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第
三,有关证书的变更、中止或撤销。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变更、中止或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第
四,行政确权行为。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五,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行政主体非法干涉企业经营活动,必然会侵犯其合法权益,对此,企业等经济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
六,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如果行政主体非经农户同意而随意变更或废止原承包合同,侵犯农户合法权益的,农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
七,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主体作出对相对人课以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否则,相对人可以拒绝履行,并可任意申请行政复议。第
八,不予行政许可的行为。相对人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主体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主体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主体拒绝办理或不予答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九,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没有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非法侵犯,相对人可申请行政复议。第
十,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凡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相对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务的发生根据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
刑事起诉是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依旧不知道具体什么叫刑事起诉,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规定技术合同具体是什么意思
技术合同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就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合同,在技术合同中,所谓的技术也不一定就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非专利技术,只要合同的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成果,都可以被认定成为技术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发生刑事案件怎么办?
发生刑事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立案侦查。不管公民是否是受害者,只要发现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依旧不知道发生刑事案件怎么办,可以继续查阅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与妻子离婚了,现在面临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去根据以往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例提出办法
[律师回复]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
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
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
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
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 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你好,我们这里有群众对我们做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想请教一些问题,请问根据行政复议规定时间方面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流程:时间限定   5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7日   --申请人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限定的具体行政做法,可向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议行政复议申请,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组织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10日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议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手续。   15日   --法律、法规限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出行政复议时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0日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议对《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限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限定有权处置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置。(无权处置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流程转送有权处置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置,有权处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置。)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做法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决裂法,本机关有权处置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置。(无权处置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流程转送有权处置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置。)   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做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具体行政做法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议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限定的申请时限超出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限定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经准许能够延长,但延长久限最多不超出三十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务的发生根据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