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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并不归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之内。
管制乃为中国刑法总则所明文规范的五大主刑之一,体现为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于实施犯罪侵害行为的违法犯罪者给予的刑事惩罚。
几乎所有被处以管制刑罚的犯人,都不会被强制拘禁于特定的场所之中,相反地,他们将依法接受社区矫治措施。
因此可以明确理解,管制刑罚并非旨在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仅仅是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适度调控和限制而已。
《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管制是否属于附加刑
先需明确,矫正措施并非所谓“附属刑法”,乃是主刑之范畴,而非用以补充主刑付诸实践的附属或从属之刑罚手段。
然而当主刑附加于刑事判决上之时,亦可行使单独的矫正措施,当然,所施行之矫正措施可涵盖多个类型的惩罚方式。
其间可能实行的矫正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1)罚金;
(2)剥夺公民政治权利;
(3)没收其个人财产;
(4)驱使罪犯遣返回国之外。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管制并不归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之内。
管制乃为中国刑法总则所明文规范的五大主刑之一,体现为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于实施犯罪侵害行为的违法犯罪者给予的刑事惩罚。
几乎所有被处以管制刑罚的犯人,都不会被强制拘禁于特定的场所之中,相反地,他们将依法接受社区矫治措施。
因此可以明确理解,管制刑罚并非旨在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仅仅是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适度调控和限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