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转账首付能要回来吗
视情况而定。
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认定谁是真正的出资人,即使将来离婚,法院也会依据事实来判定房屋归属的。
不过,房子升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分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婚前转账首付能要回来吗
关于婚前的财产转账能否得以追索,关键在于这笔转账在法律层面究竟被界定为何种性质。
如果我们能够证明这笔转账的性质为借款,那么毫无疑问,我们有权对此加以追索。
然而,假如这笔转账被界定为赠予性质,依据现行法例其在原则上已无可能获得追索,但若存有特殊情况,仍需另行考虑能否获得追索。
具体而言:
1.若转账性质被确认为借款,相关当事人应当于还款到期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务,否则将会面临诉讼时效终止,导致最终败诉的风险。
2.若相关方将财产赠与他方,且受赠人已经明确表示接收赠与,此时赠与行为已经完全成立,无法再对此发起追索。
然而,如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赠与人负有赡养责任却未能履行;
(三)未能履行赠与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义务。
3.赠与人生效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视情况而定。
只要有转账凭证,就可以认定谁是真正的出资人,即使将来离婚,法院也会依据事实来判定房屋归属的。
不过,房子升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共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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