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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的返还范围有什么样的原则
予以返还的彩礼情形和限制返还彩礼的基本原则:
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
可申请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彩礼的返还情形有什么
彩礼返还规定如下:
1.未正式结为夫妇者;
2.虽注册登记但未经同居者;
3.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苦。
而同样的情况下,离婚过程中若未能退还彩礼,则需满足:
(1)已成为夫妇且已共同生活;
(2)没有注册登记却已长期共同居住,通常超过两年;
(3)同居期间生育孩子;
(4)彩礼已实际投入共同生活;
(5)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婚姻各方均亡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予以返还的彩礼情形和限制返还彩礼的基本原则:
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
可申请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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