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出庭可以判离婚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若被告经合理合法传唤仍以种种非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准许擅自中途离场,则法院有权依照此项规定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
因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倘若有一方当事人未出庭应诉,另一方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离婚案件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个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法院在做出缺席判决时会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之间的情感状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等重要议题。
若法院判定未出庭的一方已经主动放弃了其答辩权利,且并无其他特殊情形需予以特别考量,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与法律规定,对该案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一方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当涉及到离婚诉讼时,即便被告未能出席庭审现场,只要其满足了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要求,仍然可以被判处离婚。
然而,一方缺席并不能成为法院裁决离婚的直接依据,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是婚姻关系中存在的情感破裂程度而非对方是否出席庭审。
在确定婚姻关系确实瓦解的情况下,即使被告出席庭审,法院仍有权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若婚姻关系尚未达到破裂程度,即使被告未能出席庭审,法院亦无法做出离婚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若被告经合理合法传唤仍以种种非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准许擅自中途离场,则法院有权依照此项规定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
因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倘若有一方当事人未出庭应诉,另一方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离婚案件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个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法院在做出缺席判决时会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之间的情感状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等重要议题。
若法院判定未出庭的一方已经主动放弃了其答辩权利,且并无其他特殊情形需予以特别考量,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与法律规定,对该案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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