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没写迟延利息怎么办
过错一方在规定的期限之后依然没有支付金钱赔偿的,那么不论判决书上有没有写会产生延期利息,受害人一方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过错一方在赔偿应该给付的金钱赔偿的时候,支付一笔法律规定的延期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判决书没写保全费由谁承担
在审判裁决文书中并未明确规定担保措施实施之费用需先行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然而,如果该申请成功且申请人最终胜诉,那么他们有权要求败诉方共同分担此笔保全费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整个诉讼程序中产生的所有法定应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人民法院将遵循“谁主张、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合理地决定这些费用由哪一方当事人直接向相关机构或单位进行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过错一方在规定的期限之后依然没有支付金钱赔偿的,那么不论判决书上有没有写会产生延期利息,受害人一方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过错一方在赔偿应该给付的金钱赔偿的时候,支付一笔法律规定的延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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