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立案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首要条件是对他人财物合法的持有;
2、在实际行动中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且拒绝归还此等物品。
3、主观心态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怀揣着非法占有该财物的意图。
4、构成犯罪所需的起点金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深圳侵占罪多少可以定罪
第一,职务侵占案件涉及的涉案财产总额需达六十万人民币以上;
第二,此类犯罪行为特指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通过其职务权力的滥用,将本应归属本单位所有的财产擅自占有并据为己有的行为。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实质则是行为人将自己在本单位担任职位而产生的各种交互关系所带来的便利加以利用。
至于如何将本单位财产擅自占为己有这一问题,在实际情形中通常表现为粗暴的侵吞、盗窃、欺诈等非法手段。要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满足“数额较大”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的立案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首要条件是对他人财物合法的持有;
2、在实际行动中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其数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且拒绝归还此等物品。
3、主观心态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怀揣着非法占有该财物的意图。
4、构成犯罪所需的起点金额需要达到较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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