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起诉书能请律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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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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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决定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诉讼时,需考虑事故严重性、自身伤害程度、法律了解程度、对方责任及赔偿能力。若案情复杂或需争取更大权益,律师协助将更有保障。权衡利弊,明智选择。
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起诉书能请律师吗

一、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起诉书能请律师

在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诉讼时,以下几个因素需要考虑:

1.起案件是否严重,涉及的金额大小如何?若答案为肯定,那么应寻求律师协助;

2.了解当事人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若对相关规定具有一定了解,则无需聘请律师,可自行处理;

3.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处理诉讼事宜,如无充足时间,则需考虑聘请律师;

4.审视当事人的财务状况是否稳定,由于聘请律师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因此需确保有足够资金支持;

5.区分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角色,肇事方通常由保险公司代表出庭,而受害方若未聘请律师,可能面临较大的财产损失风险,特别是在伤势较为严重或涉及户口性质等复杂问题时。

综上所述,并非所有交通事故诉讼都必须委托律师,而是应根据具体案情及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做出决策。建议在决定之前先咨询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理解自身权益并作出明智选择。

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被保险人可以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保险法律规定,将其保险金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委托其他人处理保险事故。”

二、机动车保险理赔时限是多长

依据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针对有关人员所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即时酌情考虑并正义给予解决;对于某些情形较为复杂的情形,须在接获相关信息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作出明确决断。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诉讼时,以下几个因素需要考虑:

1.起案件是否严重,涉及的金额大小如何?若答案为肯定,那么应寻求律师协助;

2.了解当事人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若对相关规定具有一定了解,则无需聘请律师,可自行处理;

3.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处理诉讼事宜,如无充足时间,则需考虑聘请律师;

4.审视当事人的财务状况是否稳定,由于聘请律师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因此需确保有足够资金支持;

5.区分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角色,肇事方通常由保险公司代表出庭,而受害方若未聘请律师,可能面临较大的财产损失风险,特别是在伤势较为严重或涉及户口性质等复杂问题时。

综上所述,并非所有交通事故诉讼都必须委托律师,而是应根据具体案情及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做出决策。建议在决定之前先咨询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理解自身权益并作出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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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司法鉴定意见书一般谁出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出具。  《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对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职责进行了明确,该《办法》
第六条明确了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可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
第七条规定价格认证中心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
第八条更明确了价格认证中心可以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因此,事故发生后,不仅交警部门可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而且当事人也可自行委托鉴定。在确定损失后,双方当事人才有了在交警部门调解的基础。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鉴定;
(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很明显,价格认证中心尚不在登记管理范围内。但是,不在登记管理范围内,不等于不是鉴定机构,不等于不能接受鉴定委托,只是现尚不需要对价格认证中心实行登记管理而已。因价格认证中心并非社会中介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监管制度和主管部门,现未将价格认证中心列入登记管理范围是可以理解的。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该《补充通知》
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因此,事故发生后在诉讼之前,交警部门或个人自行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中心是具有鉴定资质的。价格评估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也即具有鉴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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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赔偿怎么计算?车辆损失险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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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损险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1、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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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4、第二十四条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
5、第二十五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二、第二十六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核定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赔偿的计算方式同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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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车辆停运损失费所谓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的顺势费用。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二、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赔偿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人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人200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3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600元,这样,周某可就该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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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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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怎么计算车辆贬值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一、怎么计算车辆贬值损失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
2、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
3、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
4、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
5、车辆的车况比较好的话,第一年折旧20%左右;以后每年2%-5%左右(以当年同一款车的价格)。
二、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1、实体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旧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应依据新旧程度,包括车辆外观、内部构件或部件的损耗程度。假如用损耗率来衡量,一辆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零,而一辆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处于其它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则位于其间。
2、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3、经济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所谓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而不是车辆本身或内部因素所引起的达不到原有设计的获利能力而造成的贬值。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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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鉴
[律师回复]
一、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车祸损失,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一、车祸赔偿包括车辆贬值损失吗贬值损失,指车辆在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中因遭受损伤,而致使该车辆在再出卖时价格大大降低,从而给车辆所有人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在汽车交易市场上,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在法律上,这一价值差额应是车辆的直接损失,此种车辆所有人的权益应得到保护。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的伤亡,而且包括财产的损失。最高人民对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的停运损失都主张由交通事故责任者予以赔偿(法释{1999}5号),交通事故车辆被撞后的贬值费应当予以赔偿。因此车辆贬值损失作为因被侵害造成的损失应受赔偿。
二、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
1、与侵害人协商。协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平息纠纷的好方法。侵害发生后,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的方法,只要双方都同意,马上付款;或签订协议;或以欠条形式,都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2、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协商不成,就要及时求助与法律。此时应抓紧向,同时要求委托评估结构对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评估,以确定损失数额,同时对侵害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使将来的赔偿金有个保障。
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车辆损失险免责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范围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参加保险的车辆过程中,因为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以下自然灾害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对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赔偿项目:包括事故中车辆自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免赔金额:根据您事故责任的大小,符合赔偿的金额5%-20%。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二、车辆损失险免责范围有哪些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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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鉴定机构的损失鉴定办理流程
确认事故主体。公安机关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相关物品进行确认,再由价格事务所对公安机关检测的车辆和物品进行价格估算,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双方与保险公司的人应该同时到估算现场进行确认,这样鉴定的结果更具有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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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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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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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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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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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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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由谁赔?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其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车辆经济价值降低则称为车辆的贬值。不是所有车辆发生碰撞后都有贬值损失,如刮、蹭等轻微的损伤,经过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有的部件如车灯、车门等更换后也可以完全恢复甚至还要增值。即使重大部件如车架、侧柱、发动机等修理,车辆的“贬值损失”数额也很难确定。况且这种贬值损失是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间接损失,这种差额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包括机动车辆)直接损毁致使该财产贬值,不是第三者财产的直接损毁,而是间接损失,因此该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车辆被坏尽管经过修复,但车辆因此贬值是显而易见的,事故车辆的安全系数、舒适度、美观度等很多方面都将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受到损害。这种损害所产生的损失不是以交易与否为条件的,是客观存在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所以,能够获得赔偿。
二、车辆贬值损失由谁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也都属于赔偿范围。因此,肇事者应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赔偿。关于贬值损失的具体数额,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如各地物价部门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贬值损失数额与购车时间、车价、修理部位、修理费用有关。车越新、车价越高、修理费越大、大件更换越多车辆贬值率越高。所以,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事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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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车价怎么算
车辆损失险属于商业基本险范畴,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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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哪些车辆贬值损失期限
[律师回复]
一、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交通事故被损车辆停运损失如何鉴定损失赔偿?
[律师回复]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一)项中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就是被损坏车辆的修车费。修车前,最好和保险公司、对方当事人协商好,否则理赔时比较麻烦,保险公司会不认可许多维修项目。对方当事人也会找理由拒绝赔偿其中一些项目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就是车上的货物,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货物因交通事故已经丢失或损坏,应尽可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较难获得支持车辆施救费用,就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施救单位出动人员、消防车、拖车、救护车等对事故人员、车辆进行现场施救所发生的费用。

(二)项中车辆灭失(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着火已经烧毁、掉入河中被冲走等)或者无法修复(大部分损坏,已无修复价值),为购买一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需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得出车辆重置费用具体数额。

(三)项中的合理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坏车辆停运损失的批复》已经明确支持,在具体适用本条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应证据(如修理厂进出厂的日期证明、修理工时证明、提车单、交警扣车天数证明等),由法官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酌定。

(四)项中的通常替代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现实中主要指私家车被损坏后,无法继续使用租车或打车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法官根据个案,从必要性、合理性等角度酌定,一般支持的数额较少。
交通事故车辆价值损失如何鉴定,车辆贬值损失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车辆价值损失如何鉴定
1、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2、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二、车辆贬值损失怎么计算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
2、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
3、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
4、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
5、车辆的车况比较好的话,第一年折旧20%左右;以后每年2%-5%左右(以当年同一款车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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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机构什么时候进行?
在进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时一般会在车辆修理完毕后进行,同时当事人因为车辆贬值损失发生了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后,也是可以先通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在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一方不认同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也是可以委托法院重新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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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哪些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
[律师回复]
一、哪些车辆可进行贬值损失鉴定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后,即便经过修理,也不可能使车辆在操纵性、舒适性、安全性完全恢复到被撞以前的状态,所以,车辆被撞后,经过修理,大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的购买年限、使用情况、车辆自身价值、车辆损坏程度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使用时间较短的车辆,价值较昂贵的车辆在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可能会比其他车辆,更明显。而对于购买时间较长、使用强度较大的车辆,碰撞不太严重的车辆,可能也会产生贬值损失,但该贬值损失相对较小,甚至有时微乎其微,再主张车辆贬值损失,意义不大。一般而言,对于下列车辆,在修复后,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

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

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

3)损坏严重的车辆。
二、车辆贬值损失鉴定期限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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