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呢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轻者,3年以下刑罚,含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伴随暴力行为者加重处罚;致人重伤者,刑期3-10年;如致人死亡,刑罚加重。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呢

一、非法拘禁罪量刑依据是什么呢

关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犯罪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对于任何非法限制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刑事惩罚;

如果该行为同时伴有殴打和侮辱情节的,应当加重其刑罚

若致使他人遭受严重伤害,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于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则可判处高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拘留几天判刑

一般情况下,宣告判决所需的最长期限为自羁押之日起最多两个月;但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审结的情形,亦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专门审批,将期限延长一个月;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并终结案件的,则需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将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情形,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延期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关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犯罪之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对于任何非法限制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应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惩罚;

如果该行为同时伴有殴打和侮辱情节的,应当加重其刑罚;

若致使他人遭受严重伤害,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于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则可判处高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呢
一键咨询
  • 147****6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非法拘禁罪索债型从轻辩护的依据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索债型从轻辩护的依据有:1、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是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不管债务能否查清或者根本不存在也不论合法与否,只是行为人认识错误的,仍然应当认定行为人系为索取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2、客观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表现为持续性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量刑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是什么?
量刑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225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涉案金额1倍至5倍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个玩的很好的兄弟因为冲动,犯了事,现在要受到处罚了,想问一下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的回答是涉及到如下几种司法解释
第一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9号“关于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亦明确规定,对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非法债务而绑架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很明确的指出了处罚的犯罪适用罪名
第二个就是量刑问题,数罪并罚的量刑问题
数罪并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具体运用,载于刑法第四章第四节,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拘禁罪量刑2024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严禁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团伙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团伙参与非法拘禁的从犯怎么定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团伙实施非法拘禁罪时,对犯罪团伙的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例如参与盗窃时望风放哨。 一般来说,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从犯的种类有哪些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2类呢?具体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