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撞人协商不好怎么走流程
第一步,您应当迅速向当地交通警察部门报案,并同时告知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遣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随后会出具详细的现场勘察报告。
第二步,在等待警方处置的期间,我们建议您保持事故现场原貌不变,并与其他当事人交换电话号码及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您也需要对自身摩托车的损失状况做初步评估,判断其是否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由于现行法规规定,对于损失低于2000元的事故,通常无需进行责任认定)。
第三步,由于损失金额低于2000元,因此您面临的问题将会得到简化。您可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直接前往专为解决此类事故设立的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仅负责处理损失低于2000元的案件纠纷。在此提醒您,在前往中心处理时,务必确保两名当事人及其各自的车辆均在场参与。
第四步,携带完整的现场勘察报告到达中心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邀请双方共同填写并签署“互碰自赔协议”(鉴于目前状况,损失低于2000元的案件常常采用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这不仅能够让各方节省时间精力,而且也能让自身的损失得到自保公司的赔偿,避免过多的麻烦。签订协议之后,务必与现场勘察报告一同妥善妥善保管。
第五步,完成处理之后,您已不再需要与对方再见面。接下来,请将自己的事故车辆送至您信任的摩托车3S维修中心,并向自家的保险公司告知此事。同时,与现场的维修工作人员一道商讨车辆的损坏程度以及修理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当维修中心给出维修报价后,保险公司还需对该费用进行进一步审查。故而,只有经过保险公司正式批准的价格,才能成为其最终赔偿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该数额与维修中心给出的报价相差无几。
此外,在正式确定损失额前,切勿擅自开始修复工作,尽可能地保持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
第六步,定损工作结束后,您就可以放心地把摩托车留在维修中心,自行返回住处。大约数日后,保险公司将致电通知您关于定损的具体结果。届时请再次前往维修中心签名确认,签妥后即可开始维修工作。但是,如对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心存疑虑,应坚决不予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摩托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二、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医疗费用、误工收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往返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残疾者人身伤害赔偿、辅助器具购买费用、被抚养人生活来源损失赔偿、康复治疗费用、持续性的治疗费用、丧葬花费、死者家属为料理丧事所需交通费用及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各项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失程度的慰问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