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有房子怎么提取
当员工本人名下持有房产之时,其可以通过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以获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该房产的购买、建设、翻修或大修。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具体的提取流程以及相应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有房子就不能提取了吗
在名下拥有房产这一情况并不必然对应着能够申请领取公积金,因为是否具有房地产所有权并非提领公积金所需满足的一项法定条件。
然而,如果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之一者,仍然可以依法申领公积金:
1.无房群体支付租赁房屋的租金;
2.与合法雇主结束或撤销劳动合同关系的;
3.享受到最低生活标准保障的;
4.购买、修建、改造、扩建、偿还住房贷款的自有住房;
5.已办理出境定居手续的居留许可证持有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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