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商品房面积不够怎么办
在商品房交付之时,若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面积相差超过了总产权面积的3%,那么买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解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反之,若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面积相差未超过总产权面积的3%,则可根据实际测量的面积误差比例,以及在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标准,由卖方对多收或少收的房款进行差额返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倘若房屋交付日期延迟,那么您是享有申请赔偿的权利的。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照合同所规定的金额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
然而,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对此项事宜并未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内容模糊不清的话,那么也可根据交付时所支付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延期的具体时间段来计算赔偿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商品房正式交割之际,倘若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中的建筑面积之间的差距超越了总产权面积的3个百分点,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及规章制度,决定解约这份房屋交易合同,同时要求出卖方悉数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包括与之相关的合理利息。反之,如果实测面积与预定合同面积的差异未超过总产权面积的3个百分点,则可以根据实际测量得出的面积误差比例,以及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价格标准,由出卖方对多收取或者少收取的房款进行相应的差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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