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能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制定的《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均不得成为非法行医罪的罪责承担者。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仅仅局限于自然人范围之内。
所谓的“非法行医罪”就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医生执业许可证而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且情节较为严重者的严厉打击力度。
对于此类情况,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并且在此基础上处以罚款;
若因其严重伤害了就诊病人的健康状况,则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次外加处罚款;
倘若导致患者不幸身亡,那么行医人员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同样附加高额罚款。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单位能否构成盗窃罪
当某一机构有组织地唆使他人进行盗窃犯罪活动,而这一行径又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时,那么对该组织策划人、指令下达者以及具体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就必须按照盗窃罪的标准来加以追究。在这种情况下,被盗窃之公私财产的价值若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依据国家相关司法文件,将会依法判处他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并且还会根据实际情形,额外施加罚金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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