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到过期食品后,应如何处理
首先,若商家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任何虚假宣传或欺骗性的行为,则应依据消费者的合理请求,提高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赔偿额度,增加补偿的数额为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的单价或接受服务所需支付的款项乘以三倍。
当增加的补偿费额低于五百元时,应补充至足额五百元。
如果涉及到相关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况,则依据该法律条款进行处理。
其次,若消费者因食用了不合乎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了损害,他们既可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亦可向食品生产商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接收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企业和商家,他们应承担起首负责任制,务必先期作出赔偿,不应相互推卸责任;
如若认定属生产商过失,商家在支付赔偿后享有向生产商追索的权利;
反之,若认定属商家过失,生产商在支付赔偿后同样享有向商家追索的权利。
再者,如果生产的食品未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商家经营明已知晓是达不到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那么消费者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可向生产商或商家要求支付相当于商品售价十倍或是损失金额三倍的赔偿金;
当增补的赔偿款额未满一千元时,应将之补足至一千元。
然而,除非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情况,否则均应补偿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二、购买到过期食品一般索赔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遇到过期食品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下:
首先,如果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消费欺诈行为,除了按照消费者所遭受经济损失进行足额补偿之外,还需要对消费者的购买商品定价或接受服务收费支付三倍的违约金;倘若这一额外的赔偿金数额低于五百元人民币,则应按照实际扣减后的金额计算,即赔偿五百元整。
其次,若因此而导致了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那么商家亦需对此负责,需要对受害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内的多项人身伤害赔偿项目。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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