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房产所有权以及债务分担等问题,婚内住宅分割法规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房产为单方面在婚前以贷款方式购置,且所有权登记于单方名下,随后在婚姻持续过程中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时,该建筑物在离婚之际将被判定为购置方所有,然而其仍需向对方补偿其所偿还的全部房贷部分金额;
另一方面,若房产是在婚后双方通过共同贷款购得,那么此房产便可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之时,双方应遵照平等原则,一般情况下均等地分配房产的所有权;
当然,双方亦可先行自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最终须依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虽则按照法律规定,并针对您提及的情况,孩子的抚养费仍然是可议之处,但这显然需要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共识和协议:倘若父母真的选择了离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得到抚养权的那一方有权利与拥有抚养权的另一方进行沟通,协商签署一份关于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协议。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做法可能潜藏着一定风险,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支付子女抚养费用是作为父母的义务之一。因此,即使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协议,万一之后由于未成年人抚养问题产生纷争,拥有抚养权的那一方凭此权利依旧有权向对方索求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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