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受企业擅自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员工,他们有权获取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以此作为补偿。
具体的赔偿方式为:
每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便可领取一个月薪资额作为赔偿金,而若员工在企业已经工作了超过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话,便可视为已陪伴企业走过完整的一年旅程;
又或是员工在企业的任职时间还未满六个月,此时也能享受到半月工资的赔偿。
然而,值得提出的是,当企业的终止行为是违法的情况下,赔偿金将在上述基础上增加一倍。
然而,并非任何员工在企业擅自终止劳动合同时都有权获得补偿,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员工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的: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其无法满足岗位需求;
(2).严重违背了企业的内部纪律、规章制度;
(3).严重渎职或私心作祟,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4).员工在此期间同时与其他企业保持劳动关系,这使得本职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且在企业提出后仍然未能按时改正;
(5)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文简称“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归于无效;
以及(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被辞退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首先,必须提出申请仲裁;
其次,当仲裁委员会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仲裁委员会决定予以受理,则应在做出该决定之日立即开始将申诉书副本送达给被申请人;反之,若决定不受理,其亦需书面说明相关理由。
紧接着便是开庭审理阶段。您需要注意,仲裁庭在开启审理之前所发送的关于开庭日期和地点的书面通知书,您与被申请人都应该收到。
如若有任何原因导致您未能按时出席庭审或未经仲裁庭同意擅自离场,那么对您来说,视为自动撤诉处理;对于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定。
再次是仲裁调解环节。我们应该明白,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先通过调解的方式,整个过程必须基于科学且合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最终目的是引导并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自愿合作的协议。如果成功达到调解成果,仲裁庭应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节书,从调节书送达日起,它便拥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反观,若调解难以达成协议,仲裁庭也必须立即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有员工因公司单方面强制终止劳动合同,其有权依法享有经济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服务年限来决定,即满一年的便按照月薪赔偿一个月;若未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也同样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则仅需赔偿半个月的工资。然而,如果是由于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的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所能获得的赔偿将会翻倍。但是,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因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从事兼职活动影响本职工作、劳动合同因无效原因被解除或者涉及刑事犯罪等情况下,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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