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确权后还能更改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变更,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的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二、土地确权后还能分割吗
在通常情况下,土地是无法进行分割的。实施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制度之后,对于土地的实际使用状况以及物权方面的保护都产生了显著的有益影响,从而有助于明确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并为妥善解决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所引发的纠纷问题,以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土地承包的各种合法权益,提供了一套坚实且有效的基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完成之后,若需要对其进行变更,农民朋友们可前往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申请。对于采用转让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相关当事人有权请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而对于因转让、互换之外的其他方式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等现象,也应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事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