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赔偿程序具体包括哪些步骤
首先,需要走工伤报告程序。
这个程序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前提下方可启动。
在此种情况下,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日期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其次,需要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这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针对工伤(死亡)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必要环节,也是各种工伤案件都必须经历的首要步骤。
然而,若用人单位已明确承认该事件属于工伤范畴且并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跳过这一程序。
之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工人或其家属向设立于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申请,同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策及工伤医疗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
最后,进入协商赔偿环节。
在完成工伤鉴定后,便可根据评估结果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额度。
若用人单位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费用则将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照标准划拨。
倘若用人单位尚未购买(特别是在工伤保险机构进行投保的情况下),那么便需依照规定的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支付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在工伤事故中,赔付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医疗支出与康复费用;
其次是对于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的劳动者,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认证所确定的生活护理费用;此外还涉及到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以及针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事故所产生的赔偿程序和步骤及其重要性如下:在具备工伤保险制度的保护条件下,事件发生之后,所在企业必须在15个自然日内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申报。其次,按照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展开对事故的性质进行详细的调查,明确工伤的性质以及是否投保等特殊情况(当未投保时,亦需如此对待)。接下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能力的鉴定请求,同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最后,依据鉴定的结果,由工伤保险机构或者是企业依照既定的标准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参加保险的情况,这一点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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