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过户都需要完成哪些法律手续
在转让房产时必须遵循以下办理手续:
请您务必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确认文件、房产买卖合同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重要材料;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齐全后,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请注意遵守各项规定和受理期限;
待相关部门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之后,您需履行交纳税费的义务,其中包括核定税费、缴纳相应税费等环节;
完成上述程序后,请您妥善保管缴税凭证。
随后,您可仔细填写完申请书并尽快提交至税务部门,以获取受理审批通知单;
收到该通知书后,再次前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由其核发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在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时所必备的证件和手续如下:需带上您的身份证件、户籍本、婚史文件以及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书、购房发票、税款缴纳凭证等文件前往地方政府管辖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将验证并缴纳相关税费;随后,将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收据,并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接着,请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书;
最后,您将获得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同时,相关部门也会为您发放房地产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在进行房地产所有权的移转操作之时,您需要事先备妥身份证明文件、户籍名册以及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签署完备的买卖协议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以备不时之需。接下来,您需要依照顺序向有关各部门递交上述资料以及文件。为了确保操作流程的合法合规性和准确性,建议您按照各部门规定的时间结点进行提交。待所有资料经过严格审核确认无误之后,您需要支付包括税费等在内的各项相关费用,并且务必妥善保管好缴纳税费的凭证。紧接着,您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给税务部门,等待他们的受理与审批,并获取到相应的通知单据。最后,凭借着这份通知单,您可以前往房管部门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以及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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