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那么是可以要回来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在结婚满一年之后,女性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时,依照常规政策,彩礼通常是无需退还的。
然而,仲裁案件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话,离婚当事人有权坚持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已经完成了合法婚姻注册手续,但是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共同生活;
(2)男性在举行婚礼之前就已支付彩礼,并且彩礼支付的行为直接导致其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尽管存在这些满足退回彩礼条件的实例,但这并不代表彩礼必然如数退还。司法机构在裁决是否应返还以及返还多少金额时,往往参考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此:双方在此后的共同生活时长、家庭是否已经孕育小孩、财产利用方式、家庭的整体经济状况、彩礼支付金额的多寡,甚至过错的程度大小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判断。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境,则有可能将财产收回:(一)双方尚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二)虽然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三)婚前支付款项且导致支付方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