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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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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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预告解约(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和无需预告解约(因雇主违约、侵权行为)。无需预告解约时,如遇暴力威胁、生命安全威胁、人格侵犯或恶劣工作条件,劳动者可立即通知雇主,并有权索赔和追究其法律责任。雇主需配合解除合同手续。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下,劳动者享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此项权益无需与雇主进行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

以下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特别情况的详细解读:

1.预告解约

在此种情形中,劳动者需要提前至少30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雇主以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无需为此提供任何正当或合法的解释,仅需事先告知雇主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天后,劳动者可向雇主申请办理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而雇主有义务予以配合办理。

2.无需预告的解约。

这意味着,即使未经事先通知,如果劳动者具备法律规定的恰当事由,也有权立即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对于由于雇主的违约行为以及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失,劳动者还有权利要求雇主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有权向相关部门请求对雇主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进行追责

这种做法适用于符合以下任意情形者:

(1)工作场所存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的;

(2)雇主违反安全规定或强制执行危险操作,以至于威胁到劳动者生命安全的;

(3)雇主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实施了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监禁等行为的;

(4)工作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从而给劳动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伤害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可以吗

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劳动者享有自主决定是否解除与雇主所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并非毫无条件,须满足以下特定情况之一方可实现:

首先是雇主未按照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其次则是雇主有拖欠或有意扣除劳动者应得薪资的行为;

再者,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若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且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而言,这包括两种不同类型的解约方式:预告性解约与无预告性解约。其中,前者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雇主发出通知;而后者则是由于雇主存在违反合约义务或者涉及侵权行为等不合法事件所导致。在无预告性解约的情形中,倘若员工遭遇强制性威胁、生命遭受威胁、人格权受到侵害或者工作环境异常恶劣等特殊情况,他们可以选择立即通知雇主,并且有权利索求赔偿以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前提下,雇主有责任积极配合员工完成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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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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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前段: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一般来说,因为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拿不到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金的规定在: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补偿金的支付范围,但是,如果能证明用人单位有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系“被迫辞职”的,那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规定,系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说的N+1的补偿金中,“1”应该是指用人单位用于支付的“代通金”,系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依照法定的情形,在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下,取得N+1的补偿金于法无据,仅能根据第四十七条取得N个月的补偿金。
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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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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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表现形式?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规定,在这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履行任何手续和义务。另外,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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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怎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不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的损失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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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表现形式?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规定,在这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履行任何手续和义务。另外,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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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责任免除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第三者责责任免除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第五条 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
(二) 战争、军事冲突、活动、、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 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 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 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
一) 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 精神损害赔偿;
(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 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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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原则上需要履行约定的劳动合同义务,劳动者如果需要单方面提前解除,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形式或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或者存在法定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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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者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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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有以下哪些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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