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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可签几年
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合同,其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同样被严格限制为二十年。
倘若任何租赁合同超过这一时限,那么超出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
当租赁期满之时,各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是否续签租赁协议。
然而,有一项特殊的规定需特别注意:
即在重新签订合同时,所商定的租赁期限自之后开始计算,但仍不可超过前述的二十年上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款45天到账这是否合理
通常情况下,针对房产的拆迁赔偿款会在大约45个工作日内到达您的账户。拆迁赔偿主要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向被拆迁物业的所有权人提供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二十年,若超出则超越的部分将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当租赁关系终止时,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也予以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土地所有者与租用者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要续签租赁协议。然而,无论是哪次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其所规定的租赁期限都必须自续约之日开始计算,并且在整个租赁过程中始终受到二十年的法定上限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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