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离婚阶段时,若卖方在婚前购买并按揭还款的房产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此时房产归属问题将需通过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进行妥善磋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共识,后续房产分配将按照法院关于更好地保护子女权益、维护女性权益以及倾向于处罚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裁决与判定。
然而,若该房产被确认为是卖方个人财产,则无需进行分配,而是直接归属其权利拥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具体情形来做出判断。若在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中并未写明婚前财产应视为双方共有之财物,那么在婚前行购买的房产即便在婚后由两人共同支付贷款款项,也无法被定义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物,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归属夫妻二人。在法律规定上,男女两方有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可选择将其约定为各自拥有、共同拥有或部分各有、部分共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争议焦点涉及到婚前购买并按揭的不动产,这部分资产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然而,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进行妥善处理时,法庭通常会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首要任务,同时强调对于女性的特殊保护以及对无明显错误一方的适度惩戒,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决定。但倘若涉案的不动产确实属于卖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我们就可以省却这方面的考虑,而直接将该资产判归被告/卖方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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