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突然解散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是的,公司如果解雇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该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是,每工作满一年便可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若工作未满半年,就按照半年来计算。
以下几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1.员工依法行使第三十八条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员工友好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
3.企业依据第四十条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4.企业依据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裁员必须事先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生产经营情况的信息;
6.裁员并非员工的过失或责任,但总会对员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裁员之前应该听取员工和工会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突然解散员工赔偿标准有哪些
当公司决定予以解散时,对雇员而言有权获得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金。这笔款项的具体数额乃是按照员工在过去一年内所获取收益情况而定。
具体来说,每满足一整年工作期限(即扣除法定留存休假等特殊情形),便应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其月度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提到的月度基本工资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对于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以达到一年的员工来说,他们的经济补偿金也将按照实际服务年限进行结算。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半年的员工,企业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月度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本公司的经营理念中,对于那些与我们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他们被公司解聘,那么根据其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以及他们所完成的工作,公司将对每位员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即按照他们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平均薪资作为赔偿。而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当员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离职申请、或者是在企业与员工进行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这两种情况分别对应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以及在符合法定条件或条款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这两种情况分别对应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一条),这些员工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此外,公司在进行裁员决策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员工,并且充分考虑到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要倾听员工代表和工会组织的意见。尽管有时候并非因为员工本身的过错导致了辞退决定,但这样的决策仍然有可能给员工的个人生活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