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全额履行薪资支付的劳动者来讲,他们有权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约,继而向用人单位追索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若用人单位没有按期进行支付,那么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其应得的薪资数量。
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前往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鉴于劳动监督管理局通常在接受投诉后60日内处理完成相关事宜,只要提供的证据确凿、案件事实清楚明白,预计很快便能得出处理结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未支付足够劳动报酬”的定义涉及到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期限,亦或是未能按照合同预定的薪资待遇,抑或是基于事实所确定的薪资水平来向劳动者支付既定金额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便是如若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曾约定了某个特定日期为工资发放日,然而该日期过后仍然未能发放工资,则可以归类为“未依法及时支付”。而对于那些在发放工资时出现的低于法定标准情况,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未足额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当以上两种情形同时发生,才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