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没有签署合同而离职的员工,他们仍然享有获得薪资待遇的权利。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权向该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及未签署劳动合同所应得的双倍工资。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或组织)服务的年限为基础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员工出于自身原因主动离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这无疑会被视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因此,这些员工必须承担由此行为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任何损失。
但是请注意,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对于确已实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从员工的当月薪资中进行扣除,以补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如自开始就职之日起尚不满一个月者,双方仅需及时予以签约便可解决相关事宜;而如已满一个月之久者,用人单位则应向劳动者支付至多长达不超过十一个月且平均每月经历二倍于原合同约定之薪水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即使在试用期间的员工一经辞职能并未签署合同,他们仍然有权依法享受应当得到的薪酬待遇以及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服务时长的认定将决定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即每满一个年度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属自动离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者,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然而在此过程中,雇主必须承担起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存在的责任。一旦事实成立,那么经济损失部分可以从试用期间应得的薪酬之中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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