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都包括哪些
在达到诈骗罪的标准时,欺骗行为往往呈现出行为人为受骗方制造某种虚构事实的状况,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常被表述为"行为人编造并掩盖真实事实"。
其中,所谓的“编造事实”代表着行为人捏造一些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完全不可能发生的情节。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类由行为人虚拟的事实,不仅可能是整体真相的歪曲,还可能是事实细节的缺失;
同时,这种虚构的事实既可以通过行为人主动提出某种证据来证实,也有可能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据支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中的洗钱罪怎么判
1、对于自然人因涉嫌洗钱罪而被判定有罪者,将依法没收其在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同时,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将面临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需承担相应金额的罚金。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2、至于单位触犯此罪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将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刑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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