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那些盗取公私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值者,抑或是连续实施盗窃行为达一定次数者,便可视为构成了盗窃罪。
然而,涉案金额具体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犯罪则需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界定。
但在本法律条款中,只需盗窃数额达到了一定数量级,或者是存在持续多次作案的情况,就可以被判定为犯罪。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盗窃罪的成立不仅仅取决于盗窃的数额大小,同时还包括了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等多方面的因素。
即使涉案金额较小,但是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导致他人受伤甚致死亡等,同样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夺罪多少金额特别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构成抢夺罪所需满足的立案条件为:抢劫公共或私人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者应予立案。注:这里提到的“一定规模”具体指的是,抢劫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当抢劫金额达到3万元至8万元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若抢劫金额高达20万元至40万元,那么便可归类于“数额特别巨大”之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明文规定,构成盗窃犯罪并不仅仅是依赖于被窃财物的价值程度,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其他多种复杂的因素,例如盗窃行为发生的频率等等。即使在盗窃数额较小的情况下,如果伴随着诸如伤害他人甚至导致死亡等极其恶劣的情节,同样可以构成该项罪名。至于具体涉及的犯罪金额标准,则需要参考并遵循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明确界定,然而,真正决定案件性质和影响的关键因素还是在于行为本身的性质及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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