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名,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该罪状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意图利用信息网络施行犯罪活动,而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帮信”罪案中,行为人往往并非直接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主体,而是为犯罪行为提供协助,因此,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些犯罪分子可被视为从犯。
若能在“帮信”罪案中证实犯罪分子的确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换言之,若法院判定犯罪分子为从犯,则在量刑过程中应考虑给予其减轻处罚。
总而言之,“帮信”罪的犯罪分子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应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帮信罪是帮助犯吗判几年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有关规定,所谓“帮信罪”实际上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了确认某项具体行为是否符合“帮信罪”的认定标准,我们需要进行如下两个方面的考察:
第一,在客观层面,必须要证实是否确实存在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其次,在主观层面,行为人需明确知道自己所从事的行为属于网络犯罪,并且是有意为之。除此之外,在客观层面上,还需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条件,才能使行为人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就此罪名而言,行为人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