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成立过程需要哪些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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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盗窃罪的成立需满足严格的证据标准: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事实、被盗物品及其价值、作案细节等,且所有证据须经法定程序验证真实性与合法性。最终,综合证据需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形成完整证据链,方可定罪。任一证据缺失或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均不得定罪。
盗窃罪成立过程需要哪些证据

一、盗窃罪成立过程需要哪些证据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关于盗窃罪的成立需达到如下相关证据标准:首先,各定罪量刑要素均应具备充分且确切的证据证实;

其次,所有用以进行定案的证据也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查证核实,保证其真实可信度及合法地位;

最后,综合全案证据体系,确保所有确定的事实已经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具体来说,该证明过程囊括了盗窃行为的发生及其具体情节、被窃取物品的类型与价值、作案时间、地点、手法及后果等关键因素,每项重要信息都应对应充足的证据予以支撑。

此外,所有用于证明盗窃事实的证据,例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等等,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的严谨审查和核实,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在所有证据的基础之上,必须能够排除对盗窃事实的合理怀疑,即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得出盗窃行为确实发生的明确结论。

若缺少以上任何一类证据,或者现有证据无法完全排除合理怀疑,则不能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并施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将被判定为犯有盗窃罪:

首先,涉案公私财产的价值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其次,盗窃者实施了次数频繁的盗窃行为;

再次,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入户盗窃活动;

此外,未能避免的盗窃行为还包括:实施了携带有武器或危险物品进行的盗窃行为;以及,实施了扒窃行为等。

最后,还有其他可能导致盗窃罪成立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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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在这种情况,即便每次涉案都是小额,也会构成犯罪。此依据来自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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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急需要钱,居然去盗窃现在他很后悔,我想帮他咨询一下关于盗窃罪量立案流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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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对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但是不能确保抓到,而且抓到嫌疑人可能时间有长短。抓获后对于被拘留的人进行讯问,获取证据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侦查终结后根据犯罪事实、证据,起草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会在6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由代理律师和我司委派的诉讼代表人参加会见即可)
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我司诉讼代表人及我司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经审查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由代理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我司提出需要达到的目的(诉求)即可)
法院对提起的盗窃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审理盗窃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可以在20天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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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盗窃罪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山东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山东省高级和省检察院根据两高的授权确定了山东省的执行标准:即认定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6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40万元以上”
二、山东省盗窃罪如何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盗窃1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犯罪数额7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并视情节严重的程度,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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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8000元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增加情形的,予以重处: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且盗窃数额为4.8万元以上的
(五)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三)未全部退赃的
(四)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五)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六)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三)、
(四)项规定的情形,未成年犯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认定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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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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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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