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不算坐牢天数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而非逃避责任。
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的人身自由并未受到实质性的限制,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必须随时接受传唤,且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特定区域等等。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均未出现任何停滞现象,那么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应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一旦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者的人身自由便可恢复至正常水平。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与实际服刑期并非等同概念,不能将其视为坐牢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算一审吗
实际上,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他们仍然存在着被拘留乃至逮捕的可能性。
至于最后是否需要被收监,这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并且实际处以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通常情况下,被告人将会被送往监狱进行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的一种强行手段,其主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司法程序之中,防止他们逃避法律责任。当被取保候审人员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身体自由度实际上并未受到太大的限制。若是在此期间,相关案件得以顺遂向前推进,而经由期限的届至,此项强制措施就会自动解除,当事人亦可恢复如初的自由之身。然而,取保候审与实际服刑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因此,它并不等同于执行刑期,也不能将其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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