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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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职务侵占罪的诉讼中,关键证据包括公司财务记录、收支详情、合同、员工资料、侵占物品清单及估值、证人证言和嫌疑人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金额较大的将面临三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金额巨大的可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金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在构建职务侵占罪诉讼所需的证据过程中,我们必须搜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相关公司或企业的财务记录、收支情况、各类合同文件、员工个人简历及岗位职责描述、涉嫌受到侵占的具体财物清单及其估值报告、证人的现场陈述证词与嫌疑犯本人的审讯口供等等。

所有这些资料都将为案件的调查取证提供有力依据,以彻底查清涉案人员是否于职位之便,非法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以及其所侵占的财物其数额之多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将会遭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同时也不能幸免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起诉法院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犯罪,其审理程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事宜。在犯罪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且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提起诉讼的决定,同时依照审判权限的有关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涉及到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的司法程序当中,对于定罪量刑至关重要的证据种类包括了公司财务数据的详细记录、具体的收入支出情况,各类合同文件,关于员工个人信息以及被侵占物品及其价值的详尽列表与评估报告,和来自目击者以及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口供等多方面的材料。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那些侵占金额较大的涉案人员可能会遭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而对于侵占金额巨大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至于侵占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犯,他们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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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证据材料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证据材料有劳动合同、财务账目、假发票及公司其他人的证言等。公安机关办案取证中,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构成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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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有哪些报案材料一般需要写明报案人、案件事实经过、涉嫌犯罪情况及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即可。报案材料可以自己书写,网络上有报案材料的模板,也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 二、构成要件 1、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人的财物,因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而合法地持有他人的财产,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要有成交的合同,根据日常生活规则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即可。 2、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将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属于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别侵占遗失物的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说,遗忘物与遗失物尚有所不同:前者情况下,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或者能够知道失落的大致范围,财物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不同,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忽,偶然将财物失落在某处,并且很难回忆起遗失在何处、很难找回,即对财物的失控程度较高。但是,遗忘物与遗失物具有共同的本质--都是财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从另一方面来说,根据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对失控之物的主观心态来界定遗忘物与遗失物,对于司法实务而言意义不大。总之,虽然可以承认遗失物与遗忘物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基于二者本质共性,均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如在遗失物的情形下,权利人也许不知自己的财物何时何地、如何丢失的,此种情况下难以存在要求拾捡者要求归还的问题,故而难以认定拾捡者构成侵占罪的问题(从刑事程序角度讲甚然),但也不能排除找到拾捡者并且要求其归还的可能性,此时,要求拾捡者归还而拒不归还的,当然也可以构成侵占罪。 3、持有他人财物状态的法律评价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不论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还是“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均属于合法地持有,如果是非法地持有状态,则不存在侵占罪的前提。如甲欲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而将财物委托丙转交,但丙将该财物全部独吞,则丙能否成立侵占罪由于甲委托丙保管财物的行为本身是非法的,丙对该财物也不存在合法持有的关系,甲对该财物已经没有返还请求权,而侵占罪所保护的法益不是占有而是所有权,故丙的行为不宜成立侵占罪。当然不成立侵占罪并不意味着丙就能自动取得该财物所有权,由于该财物事实上具有非法性质,是赃款赃物,依法应予没收。再如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行为人占为己有,而拒不退还,则应成立窝赃罪或销赃罪,不成立侵占罪。因为不存在合法委托关系,行为人不属于合法占有。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非法侵占罪报案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了吧。自己的财产被他人非法侵占,此时应该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他人的损害,国家的相关法律是用来保障公民的财产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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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罪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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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材料有哪些?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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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侵占罪的报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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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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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公安不立案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职务侵占案件中公安没有立案的,受害人提起自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自诉状,原被告的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了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的代理人是律师的,还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等有效材料,除此之外还要提供被告方涉嫌职务侵占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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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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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公司有个人利用职务侵占报案材料,所以想请问下侵占报案材料范本怎么写,有实例就很好了,谢谢了
[律师回复] 北京市公安局××××分局: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单位”)在对原CEO×××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在任期间通过报销虚假票据、伙同其配偶支取公司巨额资金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巨额财产,严重侵害本单位利益,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给予刑事处罚。具体报告如下:
一、犯罪行为描述
1、×××利用职权且未提交任何凭证从本单位支取人民币153,936.90元据为己有。
2、×××利用职权凭其配偶机票从本单位支取人民币31,535.00元据为己有。
3、×××利用职权以向其配偶支付劳务费(并未提供劳务)的方式从本单位支取人民币45,000.00元据为己有。
4、×××利用职权通过提交虚假票据的方式从本单位支取626,355.56元据为己有。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5·12·25 法发[1995]23号) 第十条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5号,2000年7月8日起施行)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犯认处。”
三、定性分析
1、×××利用其CEO职务掌管本单位报销审批权等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累计支取本单位资金高达856,827.46元,远远超过了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的立案侦查之数额起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启动侦查程序。
2、×××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巨额财产犯罪证据确凿(见附件审计报告及虚假报销单据、支付记录),手段恶劣,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3、 ×××的犯罪行为使得其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公安司法机关可依法并处没收其财产。
四、量刑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九款之规定,×××犯罪数额远远超过法律规定10万元之“数额巨大”起点,应当选择5年作为起点刑;在此基础上,按照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的标准计算,×××应判处的基准刑为:5年+6.3年(75个月)=11.3年。
鉴于×××犯罪后拒绝退还非法所得、给本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情节,在上述基准刑的基础上可提高10%-30%的刑期,×××造成本单位3000万财产去向不明,酌情应提高30%基准刑:11.3×130%=14.7年,因此,本单位建议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限制减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 分局
北京××××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 月 日
以上为职务侵占报案材料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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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觉得我们公司的账目不对,就查了一下,不查不要紧,一查查出亏了一百多万的款,已经有证据是财务做的了,请问职务侵占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程度。
  职务侵占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主要包括: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土地侵占起诉需要哪些材料,土地被人民法院起诉后怎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被侵占如何 找律师写状、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文》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怎样写侵占土地书 1、首先是要明确原告是谁,被告是谁。这房子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做原告。找谁要钱谁是被告,从说的情况看,应该矿上出钱,那就是凉水沟煤矿为被告。 2、“案由”是由确定的,不是能定的,并且定的并不准确。删除。 3、诉讼请求要明确地说明,想让支持什么。这“搬迁”太不明确了。把具体的请求用一两句许说清楚。 4、这诉讼请求太长,一般有一二百字,至多三五百字就足矣。 5、诉讼是有时效的,二年前的事法律上不支持,也就不用再说了,应删除。 6、语言要文明,不得有攻击谩骂性的语言。“强盗逻辑”等必须删除。当心因此不受理。 7、“事实与理由”中不必引用法条,更没有必要逐一细说证据,这些都是法庭陈述、质证和辩论时的事。事实与理由只要简述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原被告之间发生了什么纠纷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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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报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公司的营业执照,涉嫌职务侵占的职工的身份证、工资发放记录,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最好能提供对方涉嫌职务侵占的相关证据材料,报案后确认存在职务侵占行为的,且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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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消费者被侵害的申诉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申诉程序 申报范围: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或对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4、《工商行政管理所受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 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山东省家具产品销售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 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诉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依据; (4)申诉的日期。 2、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卡等)。 3、商品质量状况难以凭感官确定的,消费者应当提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书。 承诺期限: 1、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 2、当天解决不了,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解决(需要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 3、对来信来函的申诉举报,自接到申诉举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对受理的申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或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4、对消费者纠纷的调解自收到消费者申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收费标准:有关消费争议的商品检验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用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支付或者由消费者先行支付,责任确定后,依法按责任情况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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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2、民事诉讼状;
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4。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5、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需要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证明该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的检索报告;专利仍在有效期的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与专利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6、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
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名誉权侵权怎么写申诉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名誉权侵权怎么写申诉材料问题解答如下, 名誉权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邹某与姚某名誉权纠纷一案,重庆远博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邹某的委托,指派叶礼辉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及原审判决、相关证据材料随后,代理律师依法调查收集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代理律师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应予驳回。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双方争议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审判员参考。
姚某、刘某、刘某某等人其人其事
1、姚某、刘某等人长期以来欲搞乱某某小区
大概从2010年4月份以来,以刘某某夫妇、姚某夫妇、刘某等人为首的某某小区业主十余人为达到个人目的,在某某小区以贴大字报、口头宣传等方式对某某小区业委会及其成员、某某物业公司大肆污蔑,任意丑化、侮辱。比如张贴小字报:顺口溜《好消息》、《业主合法权利,社区无权干预》、《告某某小区的业主朋友们》、《给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开信》等等与此同时,他们还非法筹备成立新的业委会,视已合法成立并备案的业委会为敌人。姚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力某某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严重干扰了某某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也严重影响了作为某某物业公司总经理的被告的工作。
姚某等人的闹剧搞的某某小区乌烟瘴气。应广大业主强烈要求,某某小区业委会、某某物业公司于2010年8月分别向当地居委会、派出所、街道办、区房管局等单位反映,要求制止姚某等人的行为。2010年9月10日,当地社区居委会发出通告,批评了擅自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等违法行为派出所也多次到小区,对筹备业委会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由此,姚某等人与小区业委会、某某公司、被告本人关系愈发紧张。
2、姚某等人上串下跳,不遗余力要搞乱业委会、赶走小区物管某某物业,引起了一部分有主见的业主的警觉,不少人怀疑姚某等人收受其他物管企业的好处。
作为年近七旬的退休教师,原告姚某不是安享晚年平静幸福生活,而是纠集一些年轻人搞什么推翻旧业委会、筹备新业委会、赶走现有物管、引进其他物管等事情。为此,姚某身体力行,积极参加所谓的维权活动,诸如广发传单、召开会议、举办展览、张贴大字报等方式。一些业主眼见其干劲冲天,也卷入这些无聊的活动中去了还有一些理智的业主非常反感原告等人行为,并且怀疑原告等人这么做的动机。一些消息灵通的人就传言,说姚某等人是受了三德物业公司老总的好处,目的是协助三德公司进驻小区,以代替现有物管某某物业。由于这些业主的怀疑合情合理,所以,从2010年6月份,某某小区就传遍了,说姚某等人得了别的物管公司的好处,要赶走现有物管,所以才会这样用心用力地搞。至于该消息最早出自何人之口,无法查清。对此,有某某公司工作人员从小区布告栏揭下的,署名为“广大业主”的《提醒》(时间2010年4月29日)、署名为“某某小区正义的业主”的《强烈》(时间2010年7月15日)、署名为“一位知情的业主”的陈述(时间2010年7月28日)、署名为“某某小区受骗业主”的《揭开秘密》(时间2010年8月15日)、署名为“业主义见”的《忠告》(时间2010年10月),以及被告拍摄的上述小字报被张贴情况的照片等为证。
3、原告等人设计陷害被告,欲使被告形象遭贬
原告姚某辛辛苦苦要赶走某某物业,辛辛苦苦要筹备成立新业委会,眼见一样也没有成功加之群众纷纷传言原告等人另有企图,说原告等人收受他人财物。原告又急又恼,便设计陷害某某物业的总经理,也就是被告。其故意让刘某与被告谈话谈话中又故意设计有关姚某的事情谈话内容又做了录音。原告欲达到陷害他人,可谓煞费苦心。
专利侵权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2、民事诉讼状; 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4。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5、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需要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证明该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的检索报告;专利仍在有效期的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与专利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6、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 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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