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要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因犯有相关犯罪行为导致被害者受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除对犯罪分子依法施予刑事惩罚以外,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此基础之上,针对挪用公款罪这一特定犯罪类型,犯罪嫌疑人在面临刑事制裁的同时,若挪用公款给国家或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则需依照法规并参照法院审判结果,负担起对这些挪用公款进行赔偿的责任。
具体到挪用公款罪这个案件中,一旦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没钱偿还、挪用资金无法追回等情形,犯罪嫌疑人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用自己的财产来赔偿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倘若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那么首先应该用他们的财产去支付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在面临刑事制裁的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挪用公款罪追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责标准界定如下:倘若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运用,且数额达到较大范围,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可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此外,若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将其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无论挪用时长以及是否已归还,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从事诸如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也不论挪用金额大小及挪用时长,都将被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实施挪用公款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在承受刑事制裁之际,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对因其过错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倘若犯罪嫌疑人无力支付或者资金无法追回,那么就应当由其个人财产首先来填补受害者的损失。如果其个人财产仍然不足以弥补损失,那么他有可能会面临被没收所有财产的严厉惩罚。总而言之,对于实施挪用公款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来说,首先需要面对的是刑事责任,其次还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全额赔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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