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倘若发现原本应该追责的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却不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应即时终止案件并予以撤销,这就意味着,假如在侦查的全过程中,透过运用如取保候审等各类适度的手段后,证实犯罪嫌疑人实际上未能达到犯罪的标准,或者无需再问罪刑责,那么此案便应该果断地进行撤销处理。
然而,取保候审由此自身性质决定,它并不能直接主导或影响到案件的撤与否。
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强制的手段,主要是为保障在一定条件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的责任。
这种手段通常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被采用,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继续参与诉讼的过程,而非决定案件是否应该被撤销。
因此,案件是否应该被撤销,最终还是要由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收集以及法律的适用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如果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情形,他们将会依法撤销案件。
若案件被撤销,犯罪嫌疑人将被立即释放,同时也会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决定案件是否会被撤销,而是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做出相应的决策。
如果侦查机关最终认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他们将会依法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申请取保候审应到哪个部门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事宜,请在案件侦查期间、审查起诉环节以及审判阶段分别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须依照法律规定采用保证人担保或者保证金保证方式进行。
同时,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之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