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官司受理费由谁承担
在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通常会出现一种情况,即申请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首先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用的预付责任。
若原告在庭审后取得胜利,依据法院的宣判,败诉的一方也就是被告,将有义务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
然而,如果原告经历了庭审但最终败诉,那么其自身便应当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另外,如果当事人由于实际经济状况所限,无法及时支付诉讼费用,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缓期缴纳、减少缴纳或者豁免缴纳诉讼费用。
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中,受理费用通常是由提起诉讼的一方预先支付,最后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结果来确定究竟由哪一方来承担这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民间借贷官司费用多少
在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涵盖了诉讼费以及律师代理费两大部分。关于诉讼费这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是根据原告提起诉讼时所请求偿还的本金及利息总额的相应比例预先支付,其详细规定可参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而至于律师代理费方面,由于考虑到地域性的差异、案件复杂程度的高低以及各家律所各自制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因此并无固定的数额标准。若当事人在经济上存在困难,或许有机会申请法律援助服务,从而获得部分费用的减免优惠。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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