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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借款合同书面原件不慎遗失,当事人仍有机会运用其他方式进行佐证并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例如,可提供资金划转详情、证人出庭作证、声音或影像记录等多元化的证据资料,以支持其所主张的借款事宜。
然而,倘若仅凭借款合同一纸之书作为唯一证据,那么涉案当事人就需要寻找其他途径来确定并证明借贷双方之间确实存有合法有效的资金管理关系,例如利用书面材料或是提供证人证词等方式。
在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因举证不能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律师写的借条还有效吗
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规范,那么就具备了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和可靠性。这其中需要明确借贷双方的身份资料,借款的具体数额,若存在该笔款项的利息,也须在借据中明确表达出来且需经双方共同签署认可。倘若某份借据得到了公正机构的公证,势必将进一步增强它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倘若借款合同的原始文件不幸丢失,当事人可以透过查询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流动记录、寻求第三方证人的真实证言以及搜集相关音像资料等多元途径,以全面证实该笔借款的真实存在。然而,在仅有合同作为唯一证据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寻找其他书面凭证或者证人证言,以进一步确认双方之间合法的资金往来关系。如果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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