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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借条的转款可以追回么
在缺乏书面借据情况下对借款转款的追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六条加以实施。
此种情形下,当事人有幸能够提供诸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对话、短信往来等电子数据为证明借款事实之铁证,从而确立其借贷关系。
若对方承认借款事实,则原告方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归还全部借款。
倘若对方拒绝履行还款责任,那么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护,并成功追回所有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借条的钱是否要打欠条
若涉及到借款事实的确凿存在,却无书面凭证,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和保护,我们强烈建议双方能够共同协商并签署一份正式的欠条。这份欠条应当详细记录借款的具体金额、出借人以及借款发生的时间节点,同时还需明确还款的期限等重要信息。如此一来,便可以有效地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与不必要的困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口头协议在法律层面同样具备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在实际举证过程中往往会面临诸多困难,因此采用书面形式无疑更为稳妥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