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房子被卖了怎么办
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债务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债权利益。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仅限于其所享有的已到偿还期限的债权范围内,而相关的必要费用则应由债务人为其承担。
同时,相对方(即购买方)对于债务人的抗辩意见,亦可向债权人提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借钱不还房子过户了怎么办
若是出借人未能按协议规定履行借贷义务,且已将其所有房产进行了易主资产转移,那么债权方可以依照相关程序,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债权方务必要保证拥有有效无误的借款协议以及相关的还本付息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其次,债权方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全额偿还所欠债务。若借款人确实无法承担此项债务,债权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以便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发现房产的易主资产转移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之前,并且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那么这很可能涉及到欺诈行为,此时债权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笔交易,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各项法定权利与利益,债务人有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秉承的债权,在此期间,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须严格限定在其享有且已到达偿还期限之债权的范畴之内,并由债务受让人自行承担相关的合理费用支出。此外,相对方(也就是买家或消费者)若认为债务人的抗辩理由成立,亦可以凭此向债权人提出相应的申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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