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发现被骗不还怎么处理
倘若在借贷过程之中发现对方存在着欺骗性的举动,从而使您在缺乏真诚意愿之下被迫做出了法律上的行动,而且对方对这一欺骗性行为是知晓的或者应该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那么遭受欺骗者便享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一法律行为的权利。
然而,若是该法律行为已经被撤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实施这一行为的相关人员因为此而获得的财产必须要归还给受害者。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做到全部返还,或者是没必要进行返还,那么必须通过价格补偿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是否存在过错,则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若承认错误,则必须赔偿因自身失误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如果双方都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起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遭受欺骗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撤销借款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欺骗行为引发的其他经济损失。
如果对方拒绝偿还,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借钱发现被骗不还怎么办
若在借贷活动期间发现对方出现了隐瞒实情的诈骗举动,使得个人在并非出于原本意愿之下被迫参与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且对方已经清楚或理应清楚这个欺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遭受欺骗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撤销该项民事法律行为。而一旦民事法律行为被依法撤销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要求,行为人因为本次行为获得的所有财物均须归还。
如若无法全数退还或者无须全部退还的,则应采取对等价值的补偿方式。假如某一方在此事中有过失的行为,那么应对相对人由此承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倘若双方皆有过错,则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遭受欺骗者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主张撤销先前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且结合实际状况,要求对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同时还包括由于欺诈行为引发的其他各类损失。
如若对方不愿返还这些财物,遭受欺骗者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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