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只知道姓名电话怎么处理
为了顺利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其中包含了明确的被告等关键要素。
尽管您仅仅了解到借款人的名字与电话号码,但假如您能利用这些线索来识别出明确的被告,同时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同时该案的内容亦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及管辖权范围内,那么您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在提交诉状时,您可以选择将诉状交给人民法院,同时附上针对被告人数的副本份数。
若您在书写方面遇到了困难,那么请放心,您依然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会负责把您的请求记录下来,同时也会将情况告知给对方当事人。
如果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碰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位于异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当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之后,他们必须在十五天之内启动执行程序,这是他们的义务,不能拒绝。
执行完成后,他们应该尽快将执行结果通知给委托人民法院;
如果在三十天内仍未能完成执行,他们也应将执行进展情况告知委托人民法院。
倘若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执行,那么委托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发出指令,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总的来说,即便您仅知晓借款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您同样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借钱不还只有一套房子可以起诉吗
当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债务时,即便其仅拥有一套房产,债权人依旧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后,债权人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他们唯一的居住房屋。然而,法律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唯一住房享有特殊的保护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对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一)被执行人有其他能够维持正常生活的居住处所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