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提前6个月能换吗
不能。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提前两年可以办理吗
身份证最早可提前三个月进行申请及办理,确保其有效期届满前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制证过程。
然而,提前两年办理则并不被允许,除非您的身份证已经遗失或刻意挂失后提交补办申请。而对于仍有较长使用期限的身份证,您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个人信息更新手续,并适时更换新版身份证以方便使用。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不可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应该在本国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向其发放居民身份证;对于交通条件较为困难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度予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