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手续多久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
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
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
审核一般在3-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须前来咨询
为了获得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首先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以获取详细的贷款信息以及咨询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需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以及相关评估事宜
1.借款申请人必须携带必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亲自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初步审核。
2.如有必要,为评估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其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经办部门将根据相关程序要求,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明确告知借款申请人之后应如何办理后续事务。
4.若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staff会为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是其委托人可以据此申领抵押物评估服务。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过程中,一般的情况下是在二十日内能够获得批准。当您进行公积金贷款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告知您预计需要十天或十个工作日,换算成具体天数即为二十日。首先,请携带您的购房合同以及公积金卡、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审核流程将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待审核通过之后,您需再次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并耐心等待款项发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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