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任职流程
独立董事任职流程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二)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该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三)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五)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六)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董事提名及选举的一般程序为:
(一)在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人数,可以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亦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
(四)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规定向股东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五)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六)遇有临时增补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予以选举或更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之前,应首先具备对上市公司运营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则条款。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所明确的有关独立性的标准与要求。
最后,作为一名富有经验的独立董事,需要有5年以上在法律、经济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积累的实践经验,这些都是承担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先决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